第十二届“WTO法与中国论坛”暨2019年年会在海南大学召开
第十二届“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综述
2019年9月28日至29日,第十二届“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在海南召开。本次大会主题为“国际经贸规则重构的挑战与应对”。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黄进、海南省法学会会长肖若海、海南大学校长骆清铭、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会长林中梁出席会议并致辞。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主持了开幕式。大会特邀欧洲大学研究所荣休教授Ernst-Ulrich Petersmann(E.U.彼德斯曼)、法国国际法学会主席Alain Pellet(阿兰•佩莱)、前WTO上诉机构成员L. H. Van den Bossche(范•登•博世)、Mitsuo Matsushita(松下满雄)、Yasuhei Taniguchi(谷口安平)、东吴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程家瑞(中国台湾)、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副部长刘超、商务部条法司WTO法律处处长于方与会交流。
黄进指出,只有开放才有和平发展,只有开放才能合作共赢。以前是世界希望中国不断开放,现在是中国希望世界更加开放。他发表了五点意见。第一,统一认识,坚决反对单边主义与保护主义。第二,凝聚共识,推动世界贸易组织改革进入新阶段。第三,集思广益,为把海南建设成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高地贡献力量。任凭国际形势风云变幻,中国矢志不渝坚持改革开放。第四,育才聚智,创新发展中国特色国际经贸法治理论体系。第五,固本强基,加强研究会组织建设,探索构建现代学术社团制度。
肖若海强调,当前世界正面临着百年未遇的的变局,全球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剧,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有抬头,多边贸易体制权威性和有效性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国际经贸规则的变化与贸易摩擦争端愈演愈烈,正在经历全球经济秩序的调整、大变革。构建出全新的“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域的网络,为我国在国际层面争取到更多的经贸规则制定权,提高国家贸易规则发展的话语权,正面推进国际贸易规则向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前进,这必将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对于海南今后的发展,习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建设,要求海南努力成为先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争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生动范例,成为展示中国的风范。
骆清铭指出,WTO法是法学研究中的重要领域,中国自从加入WTO体系后,通过降低关税、取消和削减非关税壁垒、逐步开放服务业,很好地履行了WTO条约项下的国际义务。当前,正值我国加快“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探索建设海南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中美贸易争端持续不断的背景下,中国需要对多边贸易体制与WTO改革提出我们自己的中国方案,以展现大国担当,积极促进世界经济发展和增进全球民众福祉。
林中梁强调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是进一步充分发挥我们组织队伍的优势和专业学术的优势,为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构建开放性世界经济贡献我们的智慧和力量。WTO改革应该辩证的看,即是挑战也是契机,中国一贯积极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维护开放的世界经济秩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大会期间对第十二届“WTO法与中国”论坛优秀论文获奖作者予以表彰。一等奖(1名):陈咏梅、张姣《WTO视阈下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制:冲突预判与法律平衡》。二等奖(3名):漆彤《WTO投资便利化议题与中国立场》,韩立余:《国有企业的国际规制》,余敏友、管健:《中美贸易战中的法律问题》。三等奖(9名):张乃根《试析美欧诉中国技术转让案》,徐崇利《真伪之辨:现行国际贸易体系对美国不公平的问题》,梁意《世贸组织争端解决中司法节制原则的适用标准》,刘彬《全球价值链理论与国际经济法的未来》,刘勇《论“一带一路”投资风险及其法律应对——以“尤科斯诉俄罗斯案”为视角》,陈儒丹《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的互惠制改革》,曾文革、张宗师《偏离与回归:中国特质视角下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建设研究》,徐昕《论对等原则及其在国际经贸领域的发展》,费秀艳、杨宽《“一带一路”投资便利化的法治化研究》。
大会期间,举行了《世界贸易组织法系列丛书》的新书发布及赠书仪式。
《世界贸易组织法系列丛书》的新书发布及赠书仪式
大会第一阶段为:全球治理下的WTO改革及中国回应(一),由副会长兼秘书长石静霞主持。商务部条法司WTO法律处处长于方、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副部长刘超、欧洲大学研究所荣休教授Ernst-Ulrich Petersmann(E.U.彼德斯曼)、前WTO上诉机构成员L.H.Van den Bossche(范•登•博世)、东吴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程家瑞、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副会长)分别作主旨报告。
于方与大家分享了WTO上诉机构危机的问题。WTO上诉机构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上诉机构的危机比较多,包括现有中美经贸摩擦,同整个全球化逆转的趋势混同。她指出上诉机制是人类文明的宝贵成果,现在有多么大的力量破坏它,未来就需要更大的力量修复它。
刘超谈到,WTO的法律框架与制度设计是人类到目前为止在争端解决方面非常成熟、完善、优秀的一套制度设计,也是人类经过多年的枪林弹雨探索出的制度体系,建立了现在的组织和团队,维持了世界贸易多年和平发展的秩序。他倡议学界联合起来向全球发出声音,就是维护WTO规则的尊严,保护WTO规则。
Ernst-Ulrich Petersmann主要讲了国际经济法与争端解决的五个相互冲突的概念。他谈及多层次的市场监管是基于WTO还有公约建立的。中国积极捍卫WTO规则体系,中国需要更多的盟友共同维护WTO规则体系。
L.H.Van den Bossche认为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毫无疑问是一个最成功的、国家间的争端解决机制,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成功的争端解决方式。目前已经有五百多个案例在日内瓦裁决,这个系统正在面临危机,有35个案件悬而不绝,还有20个案件正在上诉机构裁决。上诉机构已经做出了141个报告,有80%的国家根据上诉机构报告改变了其国内法,这是WTO取得的成就。目前的危机不是突然发生,而是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
程家瑞主要讲了广义的国际法层面的救济问题。第一,国际法中的损害救济制度;第二,联合国机制内的救济制度,任何争议都可以提请联合国大会与安全理事会注意。他指出,我们必须重视另外的一个救济程序是国家责任的程序。国家责任有一套从外交保护原则开始的程序。我们处理WTO法律问题不能单方面从这个架构中处理问题,要扩大到一般国际法的框架之内、在联合国框架之内处理这个问题。
于安主要谈了加入《政府采购协议》过程中国内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加入该协定的基本判断。如果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更加能够体现扩大开放。就WTO来讲,如果开放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就可以达到对WTO的全面开放。第二个问题是对中国现有贸易制度的审议。
大会第二阶段为:全球治理下的WTO改革及中国回应(二),由杨国华常务副会长主持。WTO前上诉机构成员、京都大学名誉教授Yasuhei Taniguchi(谷口安平)、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副会长)、法国国际法学会主席Alain Pellet(阿兰•佩莱)、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崇利(副会长)、WTO前上诉机构成员、东京大学荣誉教授Mitsuo Matsushita(松下满雄)、复旦大学特聘教授张乃根(副会长)作主旨报告。
Yasuhei Taniguchi主要从程序方面对WTO上诉机制进行了分析。他谈到了上诉机构与国内法院上诉程序不同。
孔庆江提出建立一个宏观的或者超级的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目前危机的设想。根据《维也纳条约》建立一个部分成员内部的多边公约。新的上诉机构只能解决参加成员之间的争端,对于没有参加的成员,无法将争端提交新的上诉机构处理。
Alain Pellet表达了对中国现代化进程飞速发展的祝贺。他首先对国际制裁进行了定义:通过经济手段或者非经济手段在目标国家引起政治和社会的变更。WTO解决争端机制需要遵循普遍性的国际法律和规则,WTO法律体系也应当遵循非歧视的原则,包括对第21条和第20条的适用。
徐崇利认为在后特朗普时代,美国政府在贸易政策和策略上会对中国双重施压,而且发展中国家地位问题尤其重要,这是体制问题,意识是根本解决不了的,所以这个问题一定会导致中美贸易关系将会呈现长期化、复杂化的趋势。
Mitsuo Matsushita谈到了WTO上诉机构所面临的危机。他建议目前WTO成员达成协议,当上诉机构不能履行职能的时候,与专家组合作协商,而非进行上诉,这样可以解决迫在眉睫的问。但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各方应该努力的方向。
张乃根指出我们要遵循一般国际法的基本原理。在WTO的法律框架之下,如果对上诉机构进行改变是非常困难的。上诉机构的法官人数已经降至合法规定的最低数值,这个问题是因为运作机制有一定的缺陷。他建议通过部长级会议,采用多数通过的原则来解决目前的问题。
学术年会共分为六个专题。专题一主题为““WTO改革与争端解决”,徐泉、屠新泉、张丽英、韩永红、栾信杰、曹云松、许可七位专家学者就多边贸易体制“成员驱动”法律问题、争端解决机制问题、市场经济地位、特殊与差别待遇等问题展开讨论。
专题二主题为“中美经贸摩擦与安全例外”,管健、师华、肖军、梁意、郭镇源、赵旸頔、郝若园就WTO国家安全例外条款的适用新趋势、美国经贸法律体系在贸易战中的运用、GATT与BIT中安全例外条款的解释等问题深入讨论。
专题三主题为“区域贸易协定与自由贸易区”,朱绵茂、刘志伟、翁国民、陈胜、刘宇、费秀艳、董姝玥就《美墨加协定》对我国的影响及法律对策、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负面清单模式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研究等区域贸易产生的问题展开讨论。
专题四主题为“国际贸易与投资规则”,张庆麟、徐昕、孙南翔、李仲平、伍穗龙、冷帅、杨依涵就有关ISDS机制的改革、“逆全球化”背景下中国高新技术企业海外投资的风险与应对、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措施的可诉性分析等有关贸易投资领域的问题进行讨论。
专题五主题为“‘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经济法律制度”,岳树梅、王祥修、刘芳、郑玲丽、邵晨、尤游、沈晓茹就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投资安全保障机制、沿线国家间法律合作与风险防范、跨境电子商务规则等问题进行讨论。
专题六主题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与数字贸易”,常健、曹晓路、郑蕴、王淑慧、李茜、周濛就自由贸易港治理模式的法律设计、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离岸金融的新模式与监管路径、数字贸易规则构建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其间,召开了题为“发展中国家、非市场经济地位与国有企业”边会。各位专家学者就美国对华反补贴中“公共机构”的泛化及法律规制、国有企业的国际规范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闭幕式上,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做了题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的总体构想》的主旨报告。本次会议吸引了来自国家外交部、司法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法学会、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实务部门专家及全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者共计240余人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