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改革与中国立场》发言摘要
第十五届“WTO法与中国论坛”暨2022年WTO法学术年会
《WTO改革与中国立场》发言摘要
(本文为发言摘要,完整观点请自行联系发言人)
大会报告二主题为《WTO改革与中国立场》,由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教授、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余敏友主持。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龚柏华与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贸易与谈判学院院长、教授张磊,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彭俊,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教授全小莲进行大会报告。
屠新泉教授的报告主题为《重振WTO谈判功能的诸边模式》。屠新泉教授首先总结了WTO谈判机制改革的现实背景,提出诸边模式作为重振WTO谈判功能的解决方案。随后,屠教授从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三个维度对该解决方案进行论证,他指出诸边协议的产生得到了WTO的认可,谈判和运行受到WTO规则的约束,所制定的规则在WTO内具备合法地位;诸边协议模式由于在WTO体制内具有合法性而比区域协定模式更具合理性;诸边协议模式在成员和议题范围上的限缩及其“俱乐部”特性为其可行性奠定了基础。此外,屠教授还回应了对诸边模式的主要疑虑,认为封闭式诸边协议不会导致严重的排斥性问题,开放式诸边协议的“搭便车”问题微不足道,以及诸边协议模式导致的不平衡问题是可以克服的。最后,屠教授在谈判程序、包容性、议题选择以及多边化四个方面提出了规制的完善建议。
张磊教授的报告主题为《WTO投资便利化谈判:结构性权力视角》。首先,张磊教授回顾了WTO多边投资规则的曲折演进。随后,张教授在回顾WTO投资便利化谈判进程中,指出WTO投资便利化谈判中主要面临的四大主要议题,分别为提高投资措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简化和投资有关的行政程序、加强政府和投资者之间的对话以及双方的责任,以及特殊与差别待遇(SDT)、技术支持和能力建设援助。张教授紧接着指出在结构性权力视角下制定国际规则之后要有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并对安全、生产、金融与知识四个结构的要求进行了论述。最后,张教授在前述结构的基础上指出WTO投资便利化谈判进程中的中国立场,即保障安全的投资环境、构建良好的生产结构、提供开放高效的金融投资服务,以及争取领先的知识结构。
彭俊律师的报告主题为《WTO改革议题中的国家安全例外》。彭俊律师首先介绍了涉及GATT第21条规定的国家安全例外的案件整体情况,并对2016年至今五年时间内的十八起案件作了简要梳理。随后,彭律师对国家安全例外条款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结合具体案件围绕可诉性问题、国际关系紧急情形问题,以及措施善意问题展开。最后,彭律师在WTO改革下的背景下对前述三个问题展开进一步分析,指出国家安全的范围问题与措施的必要性和相关性问题尚未得到专家组正面回应,并分析未来通过诉讼或谈判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最终指出应坚持的原则,即坚持经济全球化正确方向、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并敢于斗争、善于斗争。
陈卫东教授的报告主题为《WTO改革的中国方案2.0版》。陈卫东教授首先从2018年中国政府发表《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谈起,回顾了WTO改革的中国方案,对《中国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立场文件》与《中国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建议文件》作了详细分析。随后,陈教授梳理了2018年以来国际经贸领域发生的大事件,从2018年中美贸易战到2022年WTO第12届部长大会明确对WTO改革议题进行授权,以及期间我国坚决维护支持多边主义的历次表态。最后,陈教授提出了关于WTO改革的中国方案2.0版的五点总体思路建议与七点具体问题方案。
全小莲副教授的报告主题为《作为国际组织的WTO:体制改革的危与机》。全小莲副教授首先介绍了美国对外政策转向,并将其概括为“从全球霸权到离岸制衡”的转变。随后,全教授指出了WTO的危局,即作为国际组织治理失灵的后果,以及其成员合作意愿减弱的现实情况。最后,全教授强调了WTO体制改革的机遇所在,指出了抗衡单边主义的有效策略,围绕国际合作意愿提升的改革方案,以及提升作为国际组织的WTO的独立性的必要性。
龚柏华教授就该部分主题报告同五位报告人进行与谈。龚柏华教授肯定了屠新泉教授报告的研究意义,同时从现实层面指出当前诸边模式关于搭便车问题的规制还存在一些不足。龚柏华教授肯定了张磊教授在报告中对结构性权力视角的运用,同时提出了对进一步强化该分析方法的希望。龚柏华教授对彭俊律师关于国家安全例外的案件梳理给予了肯定,并指出国家安全例外的问题解决需要多元化手段。龚柏华教授对陈卫东教授报告主题的研究价值表达了高度认可,同时指出协商一致原则与诸多模式的协调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龚柏华教授对全小莲副教授的研究角度给予了肯定,并分享了其关于美国政策定向、国际组织特性等研究角度与单边主义等研究议题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