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497)日本就巴西对汽车和电子产品技术行业采取的税费措施以及给予出口商的税收优惠提出磋商请求
(DS497)日本就巴西对汽车和电子产品技术行业采取的税费措施以及给予出口商的税收优惠提出磋商请求
2015年7月2日,日本就巴西对汽车、电子产品和信息通讯技术产业采取的税费措施以及给予这些产业的出口商的税收优惠提出磋商请求。
在汽车产业范围内,日本对巴西的“汽车供应链技术创新和巩固刺激计划”("Incentive Programme for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Consolidation of the Automotive Vehicle Supply Chain",简称"INOVAR-Auto"计划)提出质疑。日本指出,巴西对所有工业产品都征收工业产品税(Imposto sobre Productos Industrializados, 简称IPI税),但该计划为特定企业生产或进口的汽车提供了IPI减税优惠,其具体运作如下。首先,企业要满足国内生产、研发、设计制造以及政府管理等要求以获得“INOVAR-Auto”认证。之后,认证企业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获得免税额度用以抵消30%以内的IPI,额度大小取决于企业在巴西国内的生产投入水平,包括原材料和汽车部件等战略性生产资料的投入水平、设备安装、研发以及对汽车供应商的能力建设。此外,认证企业从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和墨西哥进口的汽车的现行IPI税率会自动降低。日本认为,“INOVAR-Auto”认证条件以及IPI免税额度的获得和使用条件不符合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还构成以使用国产品为条件的补贴,因此违反了GATT 1994第1.1条,第3.2条,第3.4条及第3.5条;TRIMs协定第2.1条,第2.2条及协议附件《示例清单》;《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第3.1(b)和3.2条。
在信息通讯技术和自动化产业方面,日本质疑了巴西的若干税收减免措施,包括“信息科学计划” (Informatics Program)、“数字融入计划”(Digital Inclusion Program)、“半导体产业刺激计划”(Program of Incentives for the Semiconductors Sector,简称PADIS计划)以及"数码电视设备产业技术发展支持计划"(Program of Support to the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s of the Industry of Digital TV Equipment,简称PATVD计划)。日本指出,只有满足了国内制造等要求的企业才能享受这些优惠。日本认为,上述税收优惠计划不符合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还构成以使用国产品为条件的补贴,因此违反了GATT 1994第1.1条,第2.1(b)条,第3.2条,第3.4条及第3.5条;TRIMs协定第2.1条,第2.2条及附件《示例清单》;《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第3.1(b)和3.2条。
在出口商税收优惠措施方面,日本质疑了巴西的《出口企业生产资料采购特殊机制》("Special Regime for the Purchase of Capital Goods for Exporting Enterprises",简称RECAP)。该机制暂停向“大型出口企业”购买或进口的机器、工具等设备征收PIS/PSEP,COFINS, PIS/PASEP- Importa..o 和FINS-Importa..o等税费。此类企业是指出口收入占上一日历年总营业额50%以上的企业,或者虽未达到50%的指标,但在未来3年内将努力达到这一比例的企业。此外,日本还质疑了巴西对大型出口企业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包装材料的免税措施,这些措施最终会使相关成品的出口和销售享受零税率的优惠。日本认为,RECAP机制及其他免税措施违反了《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第3.1(a)条和第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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