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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报告 | 第十届“WTO法与中国”论坛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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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报告简报

20179月16日上午,在开幕式结束以后,与会嘉宾来自外交部条法司参赞孙劲博士;商务部条法司世贸处于方处长;WTO上诉机构前法官、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月姣教授;亚非法协秘书长Prof. Dr. Kennedy Gastorn;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第八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何志鹏教授分别作了主旨报告。报告会由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杨国华教授主持,由华东政法大学、研究会副会长朱榄叶教授,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与法学院院长、研究会副会长赵宏瑞教授点评。

孙劲参赞在简单介绍了“一带一路”倡议后,从为什么“一带一路”倡议建设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国际争端解决的现状;“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构建的思路等三个方面发表了主旨演讲。孙劲参赞认为在构建“一带一路”国际争端的过程中,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注重经验积累,强化WTO专业人才的培养;提升我国司法和仲裁机制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在当下投资争端机制的基础上明确我国的利益取向。最后孙劲参赞跟与会代表分享了外交部条法司的近期工作和对于同研究机构交流互动的意愿。

来自商务部条法司的于方处长首先表达了对WTO年会的期待,这次年会议题丰富且前沿,并就“WTO争端解决的挑战与展望”进行了主旨报告。于方处长指出,WTO争端解决是WTO皇冠上的明珠,是WTO的创举,也是WTO对国际治理的重要贡献。当下中国作为WTO的一个深度参与方,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下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如2016年中国诉欧盟紧固件案的全面胜利,为中国相关企业赢得了更加良好、更加公平的环境。面对质疑WTO案件历时长的声音,于处长强调WTO是着眼于整个产业的保护,而不是具体企业的利益。另一方面,于方处长着重谈到了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挑战:案件的地缘政治性、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条约有效解释原则的适用和理解等。最后于方处长指出,当下WTO争端解决面临的最深刻的挑战是多边贸易体制的逆转、单边主义的盛行。认为此种背景下讨论多边主义存在问题的同时,也应看到单边主义实际上也处处碰壁。

第三位主旨发言人是来WTO上诉机构前法官张月姣教授,此次也是张教授离任WTO上诉机构大法官之后第一次参与学术机构的年会。张教授从四个方面展开报告:(1)为什么要坚决支持WTO以规则为基础的贸易体制?原因有三:利用稳定的最惠国待遇规则,维护自身贸易权益;参与WTO规则的制定,掌握话语权;拥有解决贸易争端的平台和机制;此外也可利用多用的机制,促进国内的经济改革和法制建设;(2)对上诉机构的看法和建议:对上诉机构的政治干预,如对上诉机构大法官人选的选任、上诉机构的审理期限长,如严重的文牍主义、有效解释问题等,使得整个案件的时间跨度过长;(3)从实体、程序和执行机制上对WTO上诉机构和投资争端解决进行了比较;(4)在人才培养方面,希望新一代的WTO法研究者结合国际、国家的需要,跟踪这些最新的决议,做出中国的解释,同时在争议解决分析中抓住问题的要害,注重培养语言、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

接下来亚非法协秘书长肯尼迪·加斯顿(Kennedy Gastorn)以《The Legal Aspects of the Belt & Road Initiative(BRI) and WTO Law》为题从WTO与国际贸易投资法的角度,提出了“一带一路”相关的紧迫的法律问题。他认为WTO与“一带一路”的目的都在于促进贸易的自由化。而“一带一路”填补了全球贸易规则间的差距,杜绝了区域内贸易的分离和破碎化趋势,重塑了区域市场和生产网络。同时,加斯顿秘书长认为有关“一带一路”与WTO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主要包含:多边和双边条约的重叠、覆盖范围和WTO投资便利化文件、争端解决机制三个方面。加斯顿秘书长认为“一带一路”倡议包含WTO成员方和非成员方,通过向非WTO成员提供参与贸易和国际合作的机会促进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体系。最后秘书长对“一带一路”倡议总结到“若追求速度,请独自前行,若追求长远,则携手并进”。

最后何志鹏教授以《国际经济法治的中国贡献—从韩立余之问到杨国华猜想》为题做了报告。首先何教授解释了韩立余之问:在研究这些国际法的时候中国能够做些什么?杨国华猜想:建立WITO(国际投资与贸易机构)。接着,何教授从以下方面跟参会代表分享了他的观点:(1)在解决国际经济贸易问题的时候,是企业、产业还是国家?认为在对国际经济各种制度构建、适用和理解过程中要坚持人本主义,即主权为民权,法治为人本;(2)在建设相关制度时,是注重市场导向还是政府导向?即机制的构建是自生的,还是外力主导的问题;(3)要注重宏观的体系建构,还是渐进摸索?最后,何教授认为在机制构建过程中应当成熟一部分做一部分,以此避免人类走向纯理性的误区,并且从GATTWTO就体现了一种渐进摸索的趋势。针对这些问题,何志鹏教授表示我们应当有明确的利益取向的概念,并以朝核问题为例表明了站对利益立场很重要,只有实事求是才能解决问题。

朱榄叶教授在点评环节中指出,面对国际条约的重叠,我们要明确各协定所承担的义务,防止存在义务冲突;此外,面对新的倡议,要清楚对比现有的贸易体制而言,义务以及规则的严谨程度。

赵宏瑞教授首先简短总结了主旨发言人的发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几点思考:在“一带一路”倡议的建设中,要考虑到对于非沿线国家的权益问题;条约协定的遵守问题以及战略方针的提出到法律保障的生效其间会面临很多问题


2017年9月29日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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