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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次“中美经贸关系法律问题”系列研讨会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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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次“中美经贸关系法律问题”系列研讨会

通知

 

尊敬的_______

615日,美国政府宣布自76日起正式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的关税。616日,中国政府宣布自76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的关税。618日,特朗普指示美国贸易代表确定准备加征10%关税的2000亿美元中国商品,并且威胁称,如果中国进行对等报复,美国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2000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加征关税。

622日,商务部发言人回应指出,中方已经做好充分的准备,将综合使用包括数量型工具和质量型工具在内的各种举措,作出强有力的回应。中国反对这种举着贸易保护主义大棒、实施极限施压和讹诈的做法。美方滥用征税手段,在全球各处挑起贸易战,将严重破坏世界贸易秩序,损害贸易伙伴利益,同样也会伤及其本国企业和人民的利益。中国将坚定推进改革开放,坚定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经济体系。

有鉴于此,我会联合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贸易谈判学院、世界贸易组织讲席(中国)研究院定于79日在上海召开第八次“中美经贸法律问题研讨会”,针对当前世界贸易秩序问题,对外开放及国内改革问题,国际经贸规则谈判问题,贸易反制措施及相关国际法理论问题进行研讨。

会议时间:201879日(星期一),9:00-18:00。会议地点: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古北校区)。会议提供相关资料及工作餐,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参会报名截止日期为76日,因会议的特殊性,未报名恕不接待。

会议联系人: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周小康18600218816;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贸易谈判学院、世界贸易组织讲席(中国)研究院冯陆炜老师021-52067321,邮箱feng_lw@126.com。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

201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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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8日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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